问题补充说明:我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万元,税额6000元,后来补税20000元,现在稽查局还要罚我50000,稽查局的人说是根据票面开票金额处罚,但是我根据法(2018)226号文件和134号文件还有发票... 我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万元,税额6000元,后来补税20000元,现在稽查局还要罚我50000,稽查局的人说是根据票面开票金额处罚,但是我根据法(2018)226号文件和134号文件还有发票管理办法看都是根据税额罚款的,请问到底我应该被罚款多少?我是小规模纳税人 展开
要确定几个问题
是否善意接受虚开?
如果不是,那么就属于“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涉嫌偷/逃税,根据《征管法》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块时报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360问答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烧,税务局依据《发票管理办议劳才阻识字然法》处罚,没有问题。只不过既然是处罚会给你《税务处理决定书》,上面会明确列示处理依据。当然,如果有意见也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不过这种专业问题,一般人做不了,而你这5万块的处罚,请律师不值当的。
《征管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扩采革马阻位少围间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生场便刘击攻举血交农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肢弊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历微计热亮过该溶型优举,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表西犯双度巴日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唯饥轿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指肆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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