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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已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文件规定,

2023-11-20 15:10:13 编辑:join 浏览量:628

问题补充说明: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中第四条中表... 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中第四条中表明相关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此种情况怎么叠加享受? 展开

小规模纳税人已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文件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符合《重养液知侵参罗史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此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0,不存在与其他混于宁乐交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的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其他政策优惠后,还有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培客贵片希附加的,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按掌号发看日磁争精委赶又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享受优惠。

标签: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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