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是不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涵义
(一)法律责任的涵义
法律责任的一般涵义相当于义务。但在多数场合,法律责任的涵义指的是行为人做某种事或不做某种事所应承担的后望电各括座果。即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特点
与道义责任或其他社会责任相比,法律责任有两个特点:
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使人承担法律责任就成为一句空话。
来自(三)法律责任与权力、也放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法律责任与权传胜处裂兰林肥十品圆底力的联系
法律责任确实与法律权力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责任的认定、归结与实现都离不开国司温已歌容劳晚料存家司法、执法机关的权力(职权)。另一方面,责任规定了行使权力的界限以及越权的后果。
2.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的联系
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密切的联系。首先,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个手角满物修吸,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其次,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360问答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再次,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威丝证。总之,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
(四望呢认没钟)法律责任的种类
1.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刑事责任的特点是:(1)产生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于行为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2)与作为刑事责任前提的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一种法律责任。(3)刑事法律树厚是追究刑事责任的惟一法律依略则据,罪行法定。(4)刑事责任副担粮参练光科地凯是一种惩罚性责任,因而是所有法律责任李重作政费令中最严厉的一种。(5)远染现整求王其湖刑事责任基本上是一种个人责任。
2.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特点是:(1)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3)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3.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的特点是:(1)承担行政责任刚慢热都境硫传发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缺业道零力厂。(2)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例讲宪沉妈胶阳早你黑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3)过错不是行政责任的构成要素。(4)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化。
4.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半远伯处曾从事的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归责与免责
(一)归责的涵义
归责,也叫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二)归责的基本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这个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要贯彻责任法定原则,首先,要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构归责。第二,要反对责任擅断。第三,要反对有害追溯。第四,责任法定一般允许人民法院运用判例和司法解释等方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认定和归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公正原则
公正包括分配的公正与矫正的公正,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首先,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即要求法律责任的性质、种类、轻重要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以及对他人的损害相适应。第三,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地区别对待。第四,公正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非依法律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第五,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任何超出法律之外的差别对待都是不公正的。
3.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这是实现惩罚违法,挽回损失,威慑预防违法的功能所必需的。
4.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指,在设定及归结法律责任时考虑人的心智与情感因素,以期真正发挥法律责任的功能。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追究法律责任来实现法律责任的教育和预防功能也是合理性原则的内在要求。
上述四项归责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合法、公正、有效、合理八个字。而合法、公正、有效、合理地归结法律责任,是正确、充分地发挥法律责任的功能,实现法的价值的必要条件,进而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
(三)免责
免责,也称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主要存在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和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四种形式。
三、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另一方面,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又有明显的区别。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1.刑事制裁:是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者根据其刑事责任所确定并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所确定并实施的,对民事责任主体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3.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4.违宪制裁:是根据宪法的特殊规定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关系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主体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惩罚违法者,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和法律秩序。另一方面,法律制裁又与法律责任有明显的区别。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而且在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时,可视其违法情节、危害程度、主观方面等具体情况,依法减免或从重、加重制裁,这表明,即便是有法律制裁的情况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是有轻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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