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民主管理,规范教育管理行为,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校的措施,树立教育良好的行业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进以法治教,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深化学校民主管理的措措施。
二、校务公开坚持实事求、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规范持久的原则。
三、重点公开的内容为:一是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让教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三是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四是涉及教育收费、招生及学籍管理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五是除按法律、法规属保密范围及暂时不宜向社会公布之外的其它工作。
四、校务公开坚持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凡涉及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必须在教代会上向代表公开,并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五、学校都要设立永久性的公开栏或公开橱窗,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及结果等情况,都要通过校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六、设立民主监督信箱,公开举报电话,指定专人管理,定期开启,并做好记录和反馈工作。
七、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档案,将学校的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每次公开的内容、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整改措施等形式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
八、成立由党政工等方面负责人参加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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